星期三, 6月 15, 2005

殘酷的退學率

教育部公佈大學退學率,隱含著退學率愈高,大學品質愈好的想像。這樣的思維,後面隱藏著多半人看不到的不意圖後果;因為以退學率衡量辦學績效的作法,會讓學生失去改過自新的機會。

一個初入大學的新生,常常還在摸索階段,第一個學期更是最好玩的時期。如果只因一次失足,就將他逐出學校,會不會太過殘酷?會自省的學生,摔了一次,會幡然省悟,回頭加倍用功,可能走出一條坦蕩的未來。不會反省的學生,會犯第二次的可能性很高,此時加以退學,當然是疚由自取,不值得原諒。

世新去年才將單二一制度,改為雙二一制度,即是從這個角度出發的考慮。我當教務長才兩年,碰到懊悔的學生不知有多少,其中主要的都是一時不察,產生無法挽救的後果。

教育部當前如此強調退學率的思維,很可能會造成各校為求表現,努力當掉學生,以提高二一制度退學的比率。請問,這樣的不意圖後果,會不會讓學生連反省及翻身的機會都沒有? 我曾與本校傳播學院成露茜院長就此事進行交談。成院長在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教書多年,對美國的教育系統知之甚詳。她告訴我,美國大學學生知難而退自行休學的比例一向大於被退學,換句話說,學生如果自己覺得興趣不合,或是課業無法勝任時,學生自然會知難而退,不用等到學校下最後通牒。

成院長事後傳了一份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資料給我,在這份文件中,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學生如果 GPA 在 1.5 以下會被退學。1.5?1.99 則進入觀察期,如果兩個學期內未通過觀察期(GPA 2.0),才會被退學。這樣的制度,保留了很多彈性,讓學生有補救的機會。

對照台灣,我們的大學傾向於一次二一(半數學分數未過)即退學。現在有些學校開始採行雙二一制度,卻可能造成退學率下降的趨勢,而讓教育部貼上標籤,被視為辦學不力。但何者較具人性,其實有待深思。

教育部在這整個退學率的政策上有待斟酌之處不少,不加思索,冒然推行,對學生的未來實在有欠交待。一試定江山,被批評為阻礙學生學習的多元機會。但過度重視退學率,讓學生失去補救的可能,又該當如何說?

更根本的解決辦法,還在於學生心態的建立。高中生對大學的認知不清,將大學視為解放壓力的地方,常常將寶貴的一、二年級時間浪費掉,等到想回頭時,又已為時已晚。也許,高中應該承擔起部份責任,高中教師應該教育學生對大學有正確的認識,讓學生了解大學是另一個學習階段的開始。要讓他們知道,花那麼多錢及時間「由你玩四年」,是一種自我的沉淪。

大學則有必要針對當前的新生,進行大學宗旨的認知培養。讓大學生儘早建立自我學習的態度,早日確定自己未來的方向。其實,這也是世新大學為什麼要推出「新鮮人守護神」的主要原因;如果不從大一開始進行調整,其後的二、三、四年級,對所有老師都會是極大的挑戰。

GPA,grade point average,學業成績總平均的縮寫。
計算方式:1.將分數(0?100),換成等級(A?D,4?1點)。2.計算學分總和及等級點數(學分乘以等級)總和。3.等級點數總和除以學分總和等於GPA。
分數式換成等級的標準,一般公認是:A:80 分以上,4 點B:70?79 分,3 點C:60?69 分,2 點D:50?59 分,1 點50 分以下不計算學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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