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1月 30, 2008

再談評鑑

慢慢地,我逐步看清系所評鑑的諸些問題。

系所評鑑,走的雖然是美國的認可(accreditation)制度,但一到台灣,卻變成四不像的怪獸。

美國的評鑑,由各專業的學會負責,政府並不介入。專業學會都會在組織中成立認可委員會,接受專業系所的「主動」請求,進行定期的評估活動。最重要的,它是一種學校辦學品質的認定機制,最後的評鑑結果,會影響學會承認或不承認這個學校畢業文憑的效力;被認可學校的畢業生,可以從事「專業」的工作,而且工作有保障。未被認可的學校,它的畢業生縱然拿到文憑,但在工作的崗位,常常被視為非專業,只能做一些邊緣的輔助性工作。

這樣的評鑑,是學術界自行發展出的自我品質保證機制,透過內在的自省,專業學院可以不斷地改善自己,追求優越的教學品質。

但這樣的機制,到了台灣卻橘過江為枳;學術界的自律機制沒看到,政府斧鑿斑斑的痕跡卻到處可見。

首先,雖然設立了台灣高等教育評鑑中心,但教育部作為幕後指導者的角色,卻抹都抹不掉。最離譜的,還在於系所「自行申請」的認可制,變成「全面性」的系所評鑑制度;在台灣,無論任何系所,不可避免地變成這個機制的被動配合者。這與美國的自律機制,完全背道而馳。

更令人覺得不可思議的則是,評鑑的結果還涉及系所關不關門,及經費的撥款分配。美國的認可制,旨在提供教學改善的建議,讓系所成長。如果真的有問題,學校自然會自行調整系所。但台灣的評鑑機制,卻是生死攸關;沒過就是減招,結局則是滅系。這樣的結果,根本不允許學校進行系所重整的可能性。這樣的決策,十足坐實全台灣只有一個「教育部大學」的批評!

也因為這樣,這個系所評鑑制度,所暴露出來的問題,也愈形令人不知如何收拾後果。

美國的認可評鑑,因為是各專業學會推動的自律機制,行家評行家,一看就知道問題所在。但台灣的全面性系所評鑑,常常在缺乏合適的委員下,委員跨領域評鑑的情形所在多有。加上台灣的系所,為了招生,近幾年肆意改名,專業核心共同的學術內容,多半已名存實亡。這樣的結果,有時令人不得不質疑評鑑的效度。

其次,全面系所評鑑的推動,其實已經造成一些未預期的後果。例如一、二年級不分系,理想非常崇高,但碰到系所評鑑,可能會面臨不少問題。筆者在美國讀書時,就碰到物理系及化學系,大學部直到三、四年級,學生都只有個位數的情況。這種局面,如果在台灣發生,該如何評鑑?

另外,系所評鑑的出現,對某些科系來說,已徹底破壞一、二年級推動通識的理想。以本校資管系來說,從一年級開始,就排滿各種專業的必修課,通識課反而被排到三、四年級。這幾年,作為教務長,筆者一直要求它們必須調整回來。但事與願違,系所評鑑出現後,系主任一直向我反應,其他學校都是從一年級開始,就專業化甚深,如果不如此排課,一碰到其他學校來的系所評鑑委員,該如何過關?

這一些可能都是當時急於推動系所評鑑時,尚未碰到,也沒有想清楚的。歸結到問題的癥結,就是未尊重學術自主機制、太過全面性,整體來說,就是政府管太多的不預期後果。

在高等教育機構,我們其實碰到一個剪刀叉;一方面,出生人口數的下降,早已讓大學危機重重,部份學校及系所的關門,已是不能逃避的事實。另方面,教育部又磨刀霍霍,急著進行高等教育的大手術。處在這種環境下的教師,所承擔的壓力,又豈是教育部的官員所能體會的?

沒有留言: